国卫办药政发〔2015〕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提出,规范采购平台建设,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我委已于2014年启动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国家药管平台)建设,并与天津、江苏、浙江、江西、山东5个试点省份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联通,2015年将继续重点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联通方案 各地要充分认识平台互联互通对于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完善国家药物政策的重要意义。在试点省份平台联通实践基础上,我委重新修订完善了《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数据交换省级实施方案》(附件1),并将另行印发《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基本功能要求(试行)》,规范平台建设。各省(区、市)要按照有关要求抓紧研究制定联通工作方案,明确技术路线图和时间进度表,尽快开发数据交换接口。要兼顾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对接,增强平台联通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二、分批对接联通 国家药管平台建设由我委药政司牵头负责,统计信息中心具体承担。结合不同省份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建设现状,2015年分2批推进与国家药管平台联通工作,年底前实现全覆盖。7月底前,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安徽、福建、河南、湖北、广西、青海、新疆13个省(区、市)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要与国家药管平台对接联通;11月底前,山西、黑龙江、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13个省(区、市)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要与国家药管平台对接联通。 三、落实保障措施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发挥平台联通第一责任人的作用,积极主动工作,明确责任处室和责任人。要加强与财政、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部门合作工作机制,落实开展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支持,为合理配置平台联通软硬件设备,确保平台联通、网络畅通、信息安全、数据交换和共享创造条件。对于采购平台由其他部门主管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督促联通,共同做好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和平台建设之间的有效衔接。 四、安全上传数据 各省(区、市)要同时制定数据上传、平台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确保数据质量和长期安全稳定。实现平台联通的省份,要把2015年1月1日起的相关数据完整准确地上传至国家药管平台,同时做好平台自动上传定时任务,每日上传新增业务数据。 五、加强培训督导 我委药政司、统计信息中心将组织各省(区、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员系统学习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和平台互联互通的有关要求(培训通知另发),同时组织专家对平台联通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加强现场指导,提供技术服务,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总结吸收地方有益做法,不断完善工作方案。 请各省(区、市)确定1—2名联系人,负责平台联通、数据上传工作进展报送和相关问题的反馈沟通。请将联系人名单(附件2)于2015年4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我委统计信息中心。
药政司药品供应管理处联系人:房晓良 电话:010—68792599、68791734(传真) 电子信箱:yzsgyc@163.com 统计信息中心药物信息管理处联系人:徐向东 韩玉哲 电 话:010—68792925、68792858、68792478(传真) 电子信箱:xuxd@nhfpc.gov.cn,hanyz@nhfpc.gov.cn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5年4月1日 (信息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数据交换省级实施方案 一、概述 (一)项目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等文件关于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规范采购平台建设的要求,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规划发〔2013〕32号)的工作部署,重点推进药品供应保障的信息化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强化统筹管理和业务协同,为完善国家药物政策提供客观详实的信息支撑。 2014年5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专题会讨论并原则同意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简称国家药管平台,下同)建设的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安排,首先启动国家药管平台信息交换子平台(简称国家交换平台,下同)建设,通过国家交换平台与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互联互通进行数据共享交换。 (二)术语介绍 《卫生信息基本数据集编制规范》(WS/T 370—2012)中包含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方案,下面仅列出未被包含的本方案的术语与定义: 1.国家交换平台。国家药管平台信息交换子平台。 2.省药采平台。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政府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建立的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3.可扩展标记语言。简称“XML”,用于标记电子文件使其具有结构性的标记语言,可以用来标记数据、定义数据类型,是一种允许用户对自己的标记语言进行定义的源语言。 4.虚拟专用网络。简称“VPN”,通过特殊加密的通讯协议,在连接Internet上的两个或多个专用网络之间建立一条专有的通讯线路。 5.数据上传。省药采平台通过数据交换将药品供应数据传输至国家交换平台的过程。 6.数据下载。省药采平台通过数据交换将国家交换平台数据下载至本地的过程。 7.药品最小包装。又称药品最小销售单元,是指药品不能再拆开的最小包装单位。 8.通用名。中国药典委员会按照“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制定的药品名称。即按照有效成分的原料药通用名,不包含剂型。 9.剂型。为适应治疗或预防的需要,根据病情与药物的特点而制备的药物应用的一定形态。 10.制剂规格。以每片、每包或每支为单位的药物制剂内所含有效成分的量。 11.转换系数。药品的最小包装内包含的最小制剂数量。(例如:一盒12片,12就是转换系数)。 12.包装材质。药品最小包装所用的材料。 二、信息交换需求 (一)交换原则 各省(区、市)每天零点后将前一天的药品集中采购产生的业务数据按照规定内容、频次等生成相应表单,写入各省(区、市)前置数据库。如果没有业务发生,实行零上报,即只进行批次信息上报而无相关业务数据上报。国家交换平台根据各省(区、市)前置数据库中上传数据完成的状态,及时完成数据交换。 原则上国家交换平台对各省(区、市)前置数据库只进行读取操作,前置机数据库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由各省完成。 (二)交换要求 各省(区、市)需上传11个表(各表的数据结构见附表1-附表11)。分别为: 1.上报批次信息表(batchInfo) (1)数据描述。上报批次信息主要用于记录每次数据交换的批次信息,包括每批次的批次编码、本批上报开始时间、批次状态。 (2)数据特点。每天必须生成新的数据上报批次信息,并写到前置机数据库,国家交换平台根据批次信息定时将数据进行抓取。没有业务数据时,采用零上报方式,仍需上报批次信息。 (3)交换频次。每天。 2.采购目录信息表 (drugInfo) (1)数据描述。省药采平台执行的药品目录信息,包括药品的通用名、剂型、制剂规格、转换系数、包装材质、生产企业等药品基础信息。 (2)数据特点。数据变动频次不高,数据时效性要求不高。当药品进行调价、生产企业合并等基础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上传变化后的药品目录信息。 (3)交换频次。有数据变化时,增量上传新增或变更数据;每半年(分别于1月15日前、7月15日前)全量上传一次所有数据。 3.企业信息表(compInfo) (1)数据描述。省药采平台的企业信息,主要包含企业在省药采平台的唯一标识码、企业名称、所属行政区域代码等信息。生产企业、经营(配送)企业通过企业类型进行区分。 (2)数据特点。数据变动频次不高,数据时效性要求不高。 (3)交换频次。有数据变化时,增量上传新增或变更数据;每半年(分别于1月15日前、7月15日前)全量上传一次所有数据。 4.医疗机构信息表(hospitalInfo) (1)数据描述。省药采平台的医疗机构信息,主要包含医疗机构在省药采平台的唯一标识码,医疗机构名称,所属区域行政编码等信息。 (2)数据特点。数据变动频次不高,数据时效性要求不高。 (3)交换频次。有数据变化时,增量上传新增或变更数据;每半年(分别于1月15日前、7月15日前)全量上传一次所有数据。 5.药品订单信息表(purchaseInfo) (1)数据描述。医疗卫生机构在省药采平台上购入药品的订单明细信息,包含药品信息,医疗机构信息,经营(配送)企业信息,购药数量,单价,下单时间等信息。经营(配送)企业收到一次订单即可视为一次购入。退货业务使用负数的购入数量和金额体现。 (2)数据特点。一般每天都会产生药品订单信息,数据量大且变化频繁,数据时效性要求高。 (3)交换频次。每天,上报前一天新产生的数据。每次要将购入单据明细信息进行上传,不能上传汇总数据。 6.药品配送信息表(distributeInfo) (1)数据描述。省药采平台上经营(配送)企业对购入订单的配送信息,主要包含配送信息对应的订单明细编号/流水码,配送数量,配送时间及配送状态。如果购入过程中出现退货现象,则在配送信息中配送数量为负数作为冲红处理。 (2)数据特点。一般每天都会产生药品配送信息,数据量大且变化频繁,数据时效性要求高。 (3)交换频次。每天,上报前一天新产生的数据。每次要将根据购入单据明细产生的配送单据明细信息进行上传,不能上传汇总数据。 7.药品入库信息表(warehoustInfo) (1)数据描述。医疗机构在省药采平台上对订单进行验收入库操作的信息,主要包含配送信息对应的订单明细编号/流水码,入库数量,入库时间及入库状态。如果出现退货现象,则在入库信息中入库数量为负数作为冲红处理。 (2)数据特点。一般每天都会产生药品入库信息,数据量大且变化频繁,数据时效性要求高。 (3)交换频次。每天,上报前一天新产生的数据。每次要将根据配送单据明细产生的入库单据明细信息进行上传,不能上传汇总数据。 8.药品结算信息表(settleInfo) (1)数据描述。省药采平台的医疗机构对购入订单进行结算的结算信息,主要包含结算信息对应的订单明细编号/流水码,结算数量,结算时间及结算状态。 (2)数据特点。一般每天都会产生药品结算信息,数据量大且变化频繁,数据时效性要求高。 (3)交换频次。每天,上报前一天新产生的数据。每次要将根据入库单据明细产生的结算单据明细信息进行上传,不能上传汇总数据。 9.药品短缺信息表(shortageInfo) (1)数据描述。省药采平台收集的短缺药品信息,包括短缺药品的通用名、剂型、规格、数量等信息。 (2)数据特点。药品短缺信息一般无固定的周期或规律,但数据时效性要求高。 (3)交换频次。有数据新增时,及时上传数据。 10.药品招标项目信息表(projInfo) (1)数据描述。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在每次招标完成后,形成的药品招标项目信息,包括药品招标项目的名称、开始时间、开标时间等。 (2)数据特点。数据变动频次不高,但数据时效性要求高。 (3)交换频次。有数据新增时,及时上传数据。 11.药品中标信息表(bidInfo) (1)数据描述。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在每次招标完成后,形成的中标药品信息,包括药品的通用名、剂型、规格、转换系数、包装材质,生产企业、中标价等信息。 (2)数据特点。数据变动频次不高,但数据时效性要求高。 (3)交换频次。有数据新增时,及时上传数据。 (三)数据上传步骤 1.省药采平台每天零点后,按照规则生成上报批次信息,并写入前置机数据库上报批次信息表。 2.将前一天新增和变更的基础业务数据、日常采购数据、药品短缺数据、药品招标项目数据等按照交换要求写入前置机数据库的相应数据表。 3.数据全部写入完成后,更新上报批次信息表(batchInfo)的批次状态(batchState)字段为“2”,表示当前批次上报完成。 (四)数据关系 1.上报批次。一个日历天产生的数据根据规则形成一个批次,进行数据上传。当某批数据需要补报或重报时,也应根据规则形成一个新的批次,进行数据上传。 上报批次信息表中的上报批次编码(batchId)是每一个报送批次数据的唯一标识,与其他数据表中上报批次编码(batchId)字段关联,便于识别各表数据的上报批次并进行相应的逻辑校验。 2.基础数据。采购目录信息表、企业信息表、医疗机构信息表等基础信息表,新报送数据将更新原有数据。 3.主要业务数据。采购、配送、入库、结算是药品集中采购的四个主要业务活动,有时间先后发生顺序。 药品订单信息表、药品配送信息表、药品入库信息表、药品结算信息表四个表通过订单明细编号/流水码(orderDetailId)形成关联关系。 药品配送信息、药品入库信息两个表通过配送明细编码/流水码(disDetialID)形成关联关系。 药品入库信息、药品结算信息两表通过入库明细编码/流水码(wareDetailID)形成关联关系。 上报数据应保证前一步骤的相关数据已上报或在同一批次内上报。这四个表的数据,国家药管平台将对相关业务主键进行重复性校验,不允许重复报送。当发生变更、撤废时,通过“状态”字段标识修改、删除等操作。 三、信息安全要求 (一)网络安全 部署带有IPSec VPN模块的防火墙,在省级药采平台和国家交换平台网络之间形成IPSec加密隧道,通过IPSec协议保证信息传输的完整和安全。 (二)前置机主机安全 (1)修改默认端口。修改常用的默认端口,降低被攻击的风险。 (2)开启密码复杂度策略。对于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用户口令要开启复杂度策略,约束口令的长度和字符,使口令尽量复杂,并定期进行修改。 (3)前置机服务器需安装防病毒软件,及时更新病毒库和操作系统补丁包。 (三)前置机数据安全 各省(区、市)需对前置机数据库做好日常运维管理,保障数据安全。每天进行数据库备份,数据备份异地保存时间不少于七天。 表1 软硬件建议配置清单
注:为保证接入兼容性,防火墙设备建议使用与国家交换平台相同品牌的产品。 五、附表1.上报批次信息表(batchInfo)
2.采购目录信息表(drugInfo)<table ke-zeroborder"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24" style="font-family: sans-serif;white-space: normal;width: 568px">
3.企业信息表(compInfo) <table ke-zeroborder"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02" style="font-family: sans-serif;white-space: normal;width: 568px">
4.医疗机构信息表(hospitalInfo)<table ke-zeroborder"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12" style="font-family: sans-serif;white-space: normal;width: 568px">
5.药品订单信息表(purchaseInfo)<table ke-zeroborder"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05" style="font-family: sans-serif;white-space: normal;width: 568px">
6.药品配送信息表(distributeInfo)<table ke-zeroborder"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05" style="font-family: sans-serif;white-space: normal;width: 568px">
7.药品入库信息表(warehoustInfo)<table ke-zeroborder"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04" style="font-family: sans-serif;white-space: normal;width: 568px">
8.药品结算信息表(settleInfo)<table ke-zeroborder"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04" style="font-family: sans-serif;white-space: normal;width: 568px">
9.药品短缺信息表(shortageInfo)<table ke-zeroborder"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05" style="font-family: sans-serif;white-space: normal;width: 568px">
*药品短缺定义:连续六个月供应量不足或零供应,大面积断供,影响临床用药的情况。 10.药品招标项目信息表(projInfo)<table ke-zeroborder"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590" style="font-family: sans-serif;white-space: normal;width: 568px">
11.药品中标信息表(bidInfo)
12.药物分类编码表
13.剂型编码表
14.制剂规格单位编码表<table ke-zeroborder"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555" style="font-family: sans-serif;white-space: norm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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